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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上午,灵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拘留、罚款及行政复议案,该县人民政府县长薛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答辩意见。
去年10月,灵璧县公安局以田某侮辱、殴打他人为由,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田某不服,向灵璧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灵璧县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维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田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5月5日的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及总结陈述意见。
今年以来,灵璧县通过“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主职主抓、联动协同、督查考评等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能力,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自2019年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以来,该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由2018年的44.16%提升至今年的100%。(记者 何雪峰 通讯员 黄宪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