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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永坪镇高家屯乡新泰煤矿发生一起瓦斯闪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被困井下。企查查显示,涉事的企业延川县新泰煤矿(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5月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某贤。该企业关联延川县延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法人党某清被限制高消费,一同作为被限制单位。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4月8日,该企业因“矿井通风部门未按照延川县新泰煤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半月对全矿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将结果严格按‘五落实’进行落实,同时对下半月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矿井配备的风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等通风安全检测仪表配备数量不足,检查发现新泰煤矿仪器仪表台帐显示煤矿用电子式风速表4台、光干涉甲烷测定器20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00台,未配备其它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测定和分析永久性密闭墙内的气体成分、空气温度”等共21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该企业合并罚款107.3万元,并责令停产整顿。

此前,2022年12月、9月,延川县新泰煤矿(普通合伙)因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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