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名在校大学生涉嫌构成“帮信罪”,律师了解案情后,和检方多番沟通,促成召开听证会,最终检方不予起诉。这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业务部主任、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带头人朱宇睿律师刚刚办结的一件案子。

大学开学在即,本期科普栏目,朱宇睿律师通过以案说法剖析“帮信罪”,提醒在校大学生注意“避坑”。

在校大学生小方低价收购同学弃用的银行卡后,卖给一名网络电信诈骗分子,赚取差价获利。2022年2月,该网络电信诈骗分子落网,小方涉嫌构成“帮信罪”被警方控制。朱宇睿律师接到小方父母求助后,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完成异地阅卷、案件分析整理等工作,就小方倒卖银行卡数量、认知水平、没有主观犯罪意图等问题,多次向办案单位递交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探讨案件细节,促使检方于8月11日召开听证会,最终检方决定不起诉小方。

朱宇睿律师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此外,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帮信罪”认定要主客观统一。小方出售银行卡,只是为了挣钱,没有主观犯罪意图。因此,检方才作出不起诉决定。

那么什么是“帮信罪”?朱宇睿律师解释道,“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开始施行的一个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此外,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信诈骗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行为,涉嫌构成“帮信罪”。

朱宇睿律师提醒,“帮信罪”的非主观犯罪意图取证困难,所以,涉嫌触犯“帮信罪”的人,不要心存侥幸。多数大学生刚刚成年,在校独立生活时间、接触网络时间长,要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和电话卡,不要将涉及个人信息的物品交给他人使用,更不要学小方出售银行卡牟利,避免给自己带来犯罪风险。

文/李东峰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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