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淄博烧烤”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受到学术界、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一次极为成功的“政府引导——市场响应——公众参与”的城市品牌和城市形象重建过程。依托“烧烤”这一传统夜间餐饮业态,淄博市激发城市经济活力和转换城市发展范式的有益尝试为其他城市提供了诸多启示。因此,“淄博烧烤”的实践也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非旅游目的地城市突破自身“禀赋资源”约束,并基于“夜间经济维度”进行城市品牌重建的可能路径。
实际上,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背景下,夜间经济已成为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伴随第一批(2021年)、第二批(2022年)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出炉,河南省共有5市9地入围。通过提供关键产业支撑,构筑全时消费体系,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将不断赋能河南夜间经济的培育与运营,但也引发了城市消费时空的持续延伸,亟待实现河南夜间经济治理的逻辑转换。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及早谋划,积极优化我省夜间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城市夜间经济治理逻辑的现代化转换,持续强化河南夜间经济运行的稳定性,赋能河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和建设。
一、建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
(相关资料图)
(一)有利于拓宽文化旅游消费领域,构筑城市经济持续增长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是联动“文化、旅游、经济”三重的综合经济活动单元。文旅融合为城市夜间经济发展提供关键产业支撑,有助于深度调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城市消费市场供给与消费需求升级的结构性失衡问题,需要另辟新的城市消费动能,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满足其不同需求的多元化、差异化夜间产品和服务。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通过构筑夜市、演出、节事、街区、书店、古镇等体验性、参与性更强的城市夜间文化产品体系,全面赋能城市夜间经济培育和运营,将为城市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通过推动中原文化元素与夜间消费业态有机融合,河南已形成多种多样的夜间产业形式,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和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
(二)有利于联动夜间多元商业形态,延伸城市夜间文旅产业链条。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将餐饮、文化、游览、购物等多元化商业形态串联起来,为城市空间带来住宿餐饮、观光游览等多样化夜间消费,描绘出繁荣的城市夜间生活,并形成强辐射带动作用,赋能集聚区外围区域发展。文旅融合与夜间经济相辅相成,引导城市资源整合优化,增强休闲与文化体验价值,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有助于塑造城市发展新格局。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依托中原城市历史文化、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等,充分凸显地域特色,将为抽象的文旅融合提供物质载体,丰富夜间文旅产品业态及产业链,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三)有利于推动城市治理精细化,提升城市夜间治理综合效率。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为城市治理逻辑转换的重要切入点可以激发城市活力、提升生活品质,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通过驱动城市空间向“全时消费”转换,最终将引发城市消费时空的持续延伸,并为城市治理逻辑转换提供全新“场域”。在这一“场域”内,基于城市发展夜间经济的现实需求和理论考量,突破城市治理的“粗放化”、“运动化”则需要对夜间经济进行全面建构,促进城市内部治理精细化转型,提升城市夜间治理综合效率,赋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有效培育与持续运营。
二、河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亟待破局
(一)顶层设计需持续优化,微观政策尚需完善。近年来,围绕夜间经济发展国家层面陆续出台诸多政策文件,顶层设计不断优化。河南关于夜间经济也进行了关键战略部署。早在2007年8月,郑州市即出台了促进市区夜间消费的指导意见。2020年4月,河南发文鼓励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宅经济。同年8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性政策。两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中,河南共有5市9地入围,夜间经济品牌逐步获得市场认可。近年来河南省夜间经济业态日趋丰富,消费热度不断升温,但相关的具体管理条例尚未获得充分更新,“最后1公里”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尚需进一步完善。
(二)文化底蕴特色鲜明,辐射带动略显不足。河南充分依托多样化夜间经济产业形式,迅速壮大夜间产业规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郑州市“夜间经济”总量规模已达到1800亿元左右。河南目前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已经展现出一定的中原文化韵味。近年来,“老家河南”文化符号已深入人心,但是省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还需形成独特品牌记忆,文化底蕴与夜间消费业态的有机融合也需进一步深挖。与此同时,为了助力夜间文旅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数字化赋能文旅产业及其场景营造也迫在眉睫。目前河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集中在郑、汴、洛地区,省内其他区域夜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夜间经济先行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略显不足,同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持续关注,积极引导上述先行城市发挥比较优势,并为全省夜间经济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样本。
(三)消费时空持续延伸,治理逻辑亟待转换。时空关系的有序化是夜间经济活动持续开展的基本前提,但从目前我省夜间经济发展的现实表现来看,在时间维度上,城市夜间经济引致了大规模人员的晚间流动偏好,其衍生的安全问题和治理难题更为隐蔽,在空间维度上,城市夜间经济呈现出空间布局的分散化特征,引致了城市夜间治理成本的持续增加。夜间经济所衍生的负外部性将直接影响潜在消费者决策。据中国旅游研究院调查的数据显示:约50%的游客因担心安全问题放弃夜间体验。因此,唯有通过转换夜间经济治理逻辑,加强监管力度,提供有序安全消费环境,才能激发夜间经济消费潜力,进而释放夜间活力,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扩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经济效应。
三、建设河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建议
(一)超前谋划,形成特色。河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城市定位差异化,创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文旅消费空间。城市文旅消费空间差异性营造需要打破传统粗放的经营方式,充分结合市场需求,营造夜间消费场景,培育不同夜间产业业态。因此,应当超前谋划,基于不同城市的差异化定位,探索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的不同模式,同时在某一城市内部,则需注意区分“暗夜保护区”,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夜间经济空间架构,并在全省夜间经济发展中唱响自身特色。
(二)统筹兼顾,利益联结。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中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其衍生的收益配置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统筹兼顾,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改善衍生收益配置绩效,以“有形之手”打造城市夜间经济培育和建设的制度屏障。积极探索利益相关者合作化的多重途径与方法,通过提供健全的参与机制和具体操作流程的方式,激发人们参与城市夜间经济监督的热情,以多元化的考核激励措施促使城市治理体系的持续优化,持续赋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和建设。
(三)治理逻辑,多维转换。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引致的城市夜间治理体系变革,涵盖时间、空间、产业和技术等四个维度,引申出城市夜间经济治理的基础逻辑:夜间经济的全时运营与城市治理的全时覆盖,夜间经济的空间聚合与城市治理的场域延伸,夜间经济的业态创新与城市治理的韧性转换,夜间经济的信息分享与城市治理的数据驱动。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结合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的现实背景,识别城市夜间治理的空间逻辑、行动逻辑、制度逻辑和利益逻辑,实现消费时空延伸语境下城市治理的逻辑重构,助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培育和建设,并持续赋能河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
【作者:牛文涛,郑州大学副教授;陈时羽,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 本文系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智库研究项目(编号:2021-ZKYJ-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