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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王淑娟)近日,云南省水利厅牵头对玉溪“三湖”已完成整改措施开展省级阶段验收确认。本次验收确认是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科学治湖理念仍未树立问题和国家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措施开展省级阶段验收确认。

本次验收确认旨在落实好《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省级验收确认组聚焦督察反馈指出的各项问题,对照整改方案,先后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的“两线”物理标识落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表面化、景观化”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实地核查和台账资料查阅。

在实地查看和台账资料查阅的基础上,省级验收确认组召开省级阶段验收确认会。会议听取了玉溪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科学治湖理念仍未树立问题和国家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省级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对玉溪市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提了意见建议。

省级验收确认组认为,玉溪市在“三湖”的保护治理过程中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为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果,玉溪市需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治湖责任、理顺整改台账,全力以赴推进剩余问题整改。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联合省级有关单位对这三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持续跟踪,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阶段验收确认事项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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