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谋县地处金沙江下游南岸,1989年被列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首批重点防治县。近年来,该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将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有机结合,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使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水土保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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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元谋县在防治工作中,采取政府倡导、舆论导向、教育介入、媒体宣传等多种方法,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及公众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紧迫性,开展水土保持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提高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加大《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水保的意识。
科学合理规划 打造亮点工程
坚持统筹抓规划。元谋县相关部门按照“规划一片,实施一片,成效一片”的原则,将水土保持与农综、水利、国土、林业、交通等多轨融合,整体推进,打造水土流失治理的亮点工程。
强化监督,特别是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施和验收,通过“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保护好现有的水土资源,使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严格封禁保护,加强生态辅助。在实施重点治理的同时,全面实行封山禁牧,严禁乱砍滥伐和陡坡开荒。在基本农田建设达标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进陡坡耕地退耕,全面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加强监督管理。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防治步伐
元谋县积极争取国家水土保持项目投资,坚持不懈的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加快防治步伐。加大项目投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进一步加快元谋县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十四五”元谋县共规划水土保持重点工程7件,总投资10.7亿元。
创新工作机制 实现长效治理
水土流失破坏容易,治理难。因此,元谋县积极制定保护治理成果的相关政策,调动治理区群众积极性,按“谁治理、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成果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严禁随意占用和破坏治理成果,对破坏治理成果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云南网通讯员李长玉明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