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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近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屏边县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屏边苗岭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部门6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现场旁听刘某案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让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沉浸式”感受庭审教育。

庭审现场

这是屏边县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实践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反映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整个过程以及思想根源,逐一展现了被告人为牟取利益,逾越法律底线,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当被告人悲痛地向法庭陈述“我知罪、认罪、悔罪,因为交友不慎,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很对不起家庭、对不起职工、对不起组织。”在这反反复复的忏悔与不间断的声泪俱下中,庭审现场显得更加沉寂。

“在庭审现场旁听,十分震撼,记忆深刻。”庭审结束后,屏边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干部后感叹道。

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沉浸式”感受庭审教育

廉洁教育贵在入脑入心。利用庭审旁听的方式开设廉政课堂,是直击要害的“清醒剂”“强心针”。“与平时在课堂上警示教育相比,旁听庭审更具有震慑力。我们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近年来,屏边县积极探索警示教育的形式内容和实践载体,把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清廉云南建设实践、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采取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过程,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谈话提醒或日常曝光违纪行为等形式,打出廉政廉洁教育“组合拳”,常态化引导全县领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下一步,该县将聚焦旁听庭审的效果,持续扩大旁听范围,把庭审现场打造成为警示教育课堂,不断提高纪法教育的精准度和渗透率,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常思前车之鉴,常怀敬畏之心。

云南网记者刘宇丹通讯员李宜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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