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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盈江“7.28”洪涝灾害,8月3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向德宏州盈江县下达洪涝灾害应急救灾资金共1000万元。

该资金专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要求及时下拨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结合州、县两级财政安排的应急救灾资金统筹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省应急管理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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