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告人陈刚是某单位中层干部,

利用职务之便与他的服务对象合伙开公司,

并拿到20万元分红。

陈刚称自己投入了1万元作为合伙资金,

最多属于违纪行为,

不属于受贿。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为了在庭审中免除自己的罪责,

陈刚的家人通过各种手段到法官处拉关系。

一场正义与罪恶的较量就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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