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良辰,一半美景;一半春色以染心,一半诗意以从容。入春后的福建南平,“诗与远方”的韵味更浓,而这得益于山水如画的“好风景”。

守护“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在“法特派”走基层活动中,福建省南平市两级法院“法特派”(法律特派员)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行动中去,守护家园的绿色“底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油菜花田“话春天”

“这一片油菜花田是我们公司重点打造的休闲体验项目,吸引了很多摄影爱好者和艺术生来打卡。”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武夷山法院“法特派”陈妃走进了一片油菜花田,深入了解“田园综合体”新业态旅游。

这片花田位于武夷山市五夫镇,近年来该镇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引进大中小企业,逐渐形成以“旅游民宿+观光农业”为特色的乡村发展新业态。

而陈妃所在的位置,正是武夷山稻香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五夫镇朱子雕像广场前打造的“田园综合体”,一个集“彩色油菜花+彩色水稻+荷花+小火车+农耕体验”于一体的乡村农旅项目,自2021年以来实现游客导入数量超过50余万人次,已成为当地引流“主力”。

“平时的涉旅纠纷多不多?”

“企业农产品产权保护有遇到什么难题?”……

陈妃一边走访,一边了解;一边问需,一边答疑。以“科研推广、科普教育、观光研学、休闲体验”为主要业务,企业负责人也提出了不少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企业“点单”,法院“配餐”。陈妃能够当场解答的就现场交流,不能当场解答的她就详细记录。

“我们也是去年刚刚获准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很多东西还需要学习。下次再来,我一定答复你。”陈妃说到:“不过,这次我想给你个建议。”

临别前,陈妃注意到,小火车停靠站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庭长,长期办理涉旅纠纷的她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个隐患容易因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义务而产生纠纷矛盾。现场,她就对企业负责人讲述了几起曾经办理过的案件,并提出设立安全警示牌,搭建围栏等建议。

“你不说我们还真的觉得这个不重要。”听完陈妃的话,企业负责人连忙表示:“我们立即整改安全隐患,让游客安心来、放心游。希望今后多为我们乡镇企业讲法普法,解决我们的法律问题,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网红”竹海新生记

“实在太感谢了,现在我们的毛竹林长势非常好!”

走进光泽县清溪村的“竹海”,正在养护竹林的老黄,拉着前来回访的“法特派”阎浩连声道谢,自豪的介绍着:“我们这竹林现在也成了‘网红’,拍照打卡的、游玩的都有……”

2月15日,光泽县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西区审判法庭驻点“法特派”阎浩特意来到这一“网红地”,但却不是为赏景,而是对这片“竹海”权属纠纷进行案后回访。

时间追溯到2000年,清溪村与李某等五人签订毛竹林经营管理承包合同,将该片毛竹林划入承包范围,但因合同标注不明、林权改革等种种原因,该村26户村民又取得了该片毛竹林的林权证。

双方就林地权属问题争执不下,冲突步步升级,当地政府只得对该山场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林地权属达成一致意见,该村最终选择诉至法院。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承办这起案件的阎浩回忆道,为了化解双方矛盾,他多次开展庭前调查,走访村民了解纠纷起因、双方诉求,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

2022年10月,26户村民代表及法庭所在地周边村民均到场旁听,法庭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解除毛竹林经营管理承包合同,退还承包者山价款”。

尽管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但积累已久的矛盾,双方是否服从判决,能否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这些在阎浩心里都打上了问号。

“前不久刚刚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上,陈茂和院长要求要拓展升级法律特派员2.0版,把特派服务的触角往乡村振兴等领域延伸。”谈及这次回访,阎浩说道:“借着这个机会,我就以法律特派员的身份看看案件判决后的情况。”

来到清溪村,阎浩走访了26户中的部分村民,老黄就是其中之一。“没有你们,这个争议我们不知何时才能解决,谢谢你们的帮忙,为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啊”,老黄竖着大拇指说道。

从老黄口中得知村里根据判决已经把钱退给对方,双方也未再起冲突,阎浩对此深感欣慰。看着这片曾因权属纠纷封闭了九年多、杂乱荒芜的竹林,如今焕然一新,阎浩对老黄说:“好风景带来好‘钱’景啊,你们可得看好了!”

蛙岩昂胸砥巨澜

在政和县外屯乡,有一处古滑坡崩塌形成的岩石,状似蛙,傲立急流中,蓄势欲跳,被游客们形象地称之为蛙岩,也是政和县佛子山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前,进入蛙岩景点的吊桥摇摇晃晃,很不方便。”2月14日,政和法院“法特派”谢乐仲来到这里进行案后回访,外屯乡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有了这座物外桥,一切都大不相同了。”

而工作人员口中的这座桥,曾有过一段历史……

时间拨回到1999年,当地村委与林某平签订了景点承包合同。2009年经原合同双方同意,又将景点经营转让给吴某平,并先后签订了《合同书》与《补充协议》。然而到了2020年,事情再度发生变化。当地村委以协议违反了相关规定,向政和法院提出确认与吴某平签订蛙岩风景点经营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为无效协议。

景点经营产生纠纷,原本已经在建的桥梁也受到影响。“秉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兼顾维护权益的衡平理念,我们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各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坚持边审边调,以最短的时间化解纠纷......”谢乐仲回忆道。

合同纠纷解决后,景点获得政府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的捐赠,廊桥也于去年11月全面竣工。“咱们这个蛙岩景点依山傍水,这座廊桥又是木质结构,防洪防火工作万不可掉以轻心。”案件审结后,谢乐仲已经是第二次这里开展巡查保护了。

“他们能够求同存异,共同推进景点的建设开发,这是件让人欣慰的事啊。”看着眼前的蛙岩风景恢复生机,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欣慰地说道。

矿山修复“披绿装”

浦城县际岭村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云缀碧空,溪流新韵,山上树木葱翠,山涧清泉叮咚,山腰云雾飘绕。然而,就在这番美景之下,不和谐的景象曾经也时有发生。

数年前,际岭村一家萤石矿企业,因存在“重发展、轻生态”观念,采用不合理的开采方式,导致该村众多高坡陡壁、凹陷深坑,整个矿山山体失去了“绿色外衣”,留下了“生态包袱”,也受到了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

“当时,矿硐已修复的林地部分杂草丛生,种植的树木成活率低,影响矿山修复全貌……”浦城法院“法特派”姚隆琦、张树仁与森林公安民警边走边说到。浦城法院把法律特派员结合到“林长+法院院长”的协作机制中,在近日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再次来到当时的矿山现场。

走进该公司生产矿区,“法特派”一行注意到,如今的矿坑“伤疤”被“抚平”,坡面也不再“飞沙走石”。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后就立行立改,通过覆土绿化、挡墙蓄坡绿化、修建污水处理沉淀池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生态。”在矿区,该企业工作人员和民警向“法特派”介绍道。

昔日废矿山,今朝披绿装。为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法特派”就地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矿山企业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

“大家要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临行前,姚隆琦还再三嘱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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