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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发现张某某、孙某某的行踪了,他们就在……”2月26日晚,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团干警接到申请人姜某某的电话,声称自己已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孙某某的下落,并请求异地拘传二人。

确认信息后,执行干警随即向院领导汇报情况,经领导同意,决定于次日清晨出发上海拘传失信被执行人。考虑到法院距被执行人所在地有九百多公里的路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方便找寻被执行人,为有利于随时带离被执行人,防止群众围观,执行干警决定驱车前往目的地。

2月27日早9时,6名执行干警出发异地执行,晚上7时49分成功到达目的地,因二被执行人不在同一地方,为防止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行动之前商议一旦控制被执行人先没收其通讯工具。被执行人张某某为货车司机,申请人要求在其必经之路拦截其车辆,执行干警考虑到路况较为复杂,挂车车速较快,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与申请人沟通后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收费站前,车速较慢的情况下拦截被执行人车辆。

8时26分,三名执行干警随申请人的车辆跟在被执行人张某某车后,部分执行干警驾驶警车提前在海港收费站前等待,经过半小时的跟车,被执行人张某某到达海港收费站,早已等待多时的执行干警前后夹击堵住被执行人车辆,成功抓捕被执行人。而在另一被执行人孙某某经营的路边摊附近,假装食客的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也向被执行人孙某某表明了身份,随即将孙某某拘传。

历时28小时,行驶2000公里,本次异地执行行动得以圆满结束。到达法院后,二被执行人仍不愿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的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商讨决定对二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巨野法院执行干警步履不停,多次远赴异地执行案件,不辞辛苦,没有怨言,以实际行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情怀。下一步,巨野法院将继续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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