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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勒石于斯,禁毁损古木,冀世人善待生态。倘有故违,依法惩处。切切特示!”

——贵州省三级法院《毁损古木警示教育碑》


【资料图】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贵州剑河县南哨村白岩坡,万物竞绿,山风送爽。

山腰上,一棵金丝楠木巍然耸立,高大壮硕,光泽饱满,枝繁叶茂,一片片翠绿的新叶,如同一片片鲜嫩的幽兰,点缀在虬枝老叶之间,展示着无限生机。

这棵古树,曾遭巨创,危在旦夕,得益于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注入“养分”,终于迎来新生。

村民年三十上山“祭树”发现“树菩萨”被盗割

2022年1月31日,除夕。

南哨村苗族老农杨老金起了个大早,来到“树菩萨”即“古楠木王”的树下,为全家人祈求来年好运。“古楠木王”旁边,有乡亲为“树菩萨”作伴而建的一个小“菩萨庙”。但他猛然发现,平日里搭盖“菩萨庙”的红布,被人移动了,用来遮盖“古楠木王”的树蔸。他好奇地揭开红布一看:里面的树蔸,被人剜掉了一大块,切割处如同森森白骨,令人扎眼和惊惧!

据考证,这棵金丝楠木萌芽于华夏春秋时期,历经2600年风雨,阅尽人间沧桑,守护世代期望。当地苗胞将它尊为“古楠木王”,视作“护寨神树”“树菩萨”,常来树下祈祷平安幸福,连掉落的枯枝也不忍毁弃,带回家中供奉。

“古楠木王”被切割的树蔸,是树干接近根部的要害部位,遭此重创,命悬一线。

鉴于案情重大,贵州省公安厅提级侦办,深挖彻查,成功侦破此案,还查明另有多株楠木惨被盗割。

利欲熏心铤而走险“楠木”黑色产业链触目惊心

经查,陆某州、张某富等人于2021年隆冬,流窜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台江、榕江等县,“潜至乡野僻壤,阴就月黑风高”,盗割金丝楠木树蔸出卖,再转售广西、福建等地,共将楠木板200余块2.2893立方米售给罗某正、杨某永等人,牟利414700元,形成盗割、运输、收售、转卖“楠木”黑色产业链,导致楠木毁损20余株,其中7株死亡。

对这棵2600岁巨楠,陆某州等人觊觎已久,因虑及该树常被村民祭拜,盗割迟早露馅,甚或当场撞破,也曾犹豫再三。但在利益驱使下,他们对法律和民俗的忌惮终被欲望淹没,于2021年12月13日深夜,对“古楠木王”痛下毒手。

创新“七重”惩罚巡回宣判形成强大司法震慑

2023年2月27日,雷山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野生植物资源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宝贵财富,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石;古树名木是生物多样性的关键一环,是当地群众的精神寄托和民族文化载体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潜在的人文价值。案涉楠木因毁灭或受损,其生态服务功能随之丧失或减弱。被告陆某州等人的犯罪行为,侵犯野生植物资源及国家保护制度,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在承受刑罚同时,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受损楠木承担修复救治费用,对致死楠木承担生态功能损失费。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应承担评估鉴定等相关费用。

2023年4月12日,雷山县法院“双碳”巡回法庭在剑河县城公开宣判,对陆某州等11名罪犯厉行“七重”惩罚: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收缴牟利所得;收缴作案器具;责令认购碳汇九十八万元以修复生态;承担“古楠木王”救治费二十九万元;处惩罚赔偿金十五万元。

缘何严惩?法院判词掷地有声,“野生植物资源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财富,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石;古树名木是生物多样性的关键一环,是当地群众的精神寄托和民族文化载体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人文价值。”

此案宣判后,引来新华社、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全国网友持续关注,一度登上百度热搜榜首,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取得了优异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四重效应”。

“古楠木王”还能活吗?不少网友仍然忧心不已。

发出《古树救治令》汇聚“古楠木王”救治修复合力

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示,黔东南州中级法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树下组织举行“古楠木王救治·保护启动仪式”,安排古树救治和生态保护事项,重申司法护航生态意志,宣传古树名木文化,受到案发地群众高度赞扬。

当日,雷山法院向涉案人员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令其“三日内缴纳救治修复费293890元,先行用于‘古楠木王’一树的抢救。着立即执行,不得有误。”并责令被告必须根据林业科研机构修复方案,运用科学手段加紧救治,确保古树恢复生命力。

之后,雷山法院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促其亡羊补牢。该院遵照贵州省、黔东南州法院要求,“不当锯箭医生,要做贴心保姆”,将“古楠木王”修复救治贯穿办案全过程----谋划古树修复系列事项,参与救治方案探讨,打听民族民间秘方,加紧督促落实落细,密切关注修复疗效。同时,与林业科研单位、森林公安加强沟通协作,还促成地方政府为“古楠木王”专门配备了一名防护员。

6月5日世界地球日,贵州高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雷山县人民法院会同当地政府,共同建立贵州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创建仪式在“古楠木王”树下举行。同时揭牌“毁损古木警示教育碑”,碑文以文言文写就,铁言铮铮,辞约旨远,警示今辈后人。

“浩浩乎清水江,风流古今。巍巍哉雷公山,拔地穿云。揽高原之雄迈,撷平湖之秀灵。镂月裁云兮,有苍苍之古木;施风化雨兮,展郁郁之新林……泱泱乎中华,生态为上,双碳战略,硕实在望。汤汤乎古国,法治昭彰,众志护航,山青水长。噫嘘唏!美妙风光,永耀乡邦,饮誉载荣,气盖云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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