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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胡新桥 刘志月 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探索建立并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提倡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等办理立案和网上开庭等诉讼事务……记者近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法院系统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取得一系列创新成果,引发业界关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以武汉为重点的湖北是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战场,是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的省份。当年,湖北克服困难,主要经济指标全面恢复增长。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司法面临诸多挑战。湖北法院积极投入涉疫情案件调研,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研究内容涉及基础理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再审审查、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领域。
湖北高院还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成联合课题组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最终形成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司法模式探究》(以下简称《司法模式探究》)这一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法学评论》上刊载。
《司法模式探究》介绍,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湖北法院主要形成了4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一是审判机制的创新,包括着力构建以平衡涉疫案件人员利益为目标的回应型审判机制、以快审快结各类涉疫案件为目标的应急型审判机制、以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的政策实施型审判机制。
二是程序机制的完善,包括诉源治理、诉调衔接和涉疫综合治理等各类非诉讼解决方式的程序优化。
三是保障机制的加强,主要体现为智慧司法的多元保障与协同建设,以“云平台”“云计算”“云连接”为代表的科技手段在司法领域的推广与适用。
四是服务机制的健全,主要涉及司法服务运行机制、高水平人才培养机制,多元高效物资保障机制的构建。
湖北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司法理念和职能定位两个层面进行转型发展,努力为“双统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