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到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送锦旗。王冠楠摄
【资料图】
2月26日8时许,退休前曾担任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赵振英来到“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像他这样退休返聘在这里帮忙的司法老干部有4人。“在这儿,公检法司全链条的调解服务全有了,老百姓不用来回折腾了。”她热情地介绍。
“服务方便高效,还很人性化,能真正帮到我们。”在便民接待室,正在填写报案材料的受访群众说,“对照着墙上的办事流程图,一目了然,后面需要准备啥材料,还有多少环节都很清楚。”
近年来,针对事故警情体量大、一线警力缺口大,事故处理时间长、理赔不及时等问题,高平市公安局确立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办案信息化、赔偿标准统一化、矛盾化解多元化”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思路,成立了晋城首家“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探索出了一条“交警牵头,人民法院、司法机关、保险企业入驻办公,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医疗机构、社会救助积极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
“一站式”
多元化调解模式
“这也太好使了,快捷便利、公正客观,还避免了和对方司机揪扯不清。”首次体验线上交通事故调处的司机李某对这种新模式既惊讶又赞赏。日前,他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轿车尾部相撞,事故发生后,他通过“交管12123”APP对现场进行拍照并上传,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登录互联网后台审核,30分钟内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并生成电子事故认定书,当事双方按照要求通知车辆保险公司进行快速理赔。
为加快事故调处速度,高平市公安局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警力少消耗”的理念,对于财产损失较小的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相撞致人轻微受伤的事故,依托“交管12123”APP推行线上事故快调快处。截至2月,共处理类似的交通事故2912余起。
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高平市公安局与辖区内全部保险公司建立了“警保联动”工作机制,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民警辅警与各保险公司查勘员,按照“就近出警”“就近出险”的原则对事故实行“先到先处”。对事故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且共同承担事故责任的财损交通事故,推行“互碰自赔”;对造成人身轻微受伤,由车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不区分责任大小,一次性赔付医疗费、车辆修理费等。目前已基本实现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当日处理,一般车损交通事故三日内处理。截至目前,通过快处快赔,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8000余起。
“对于人身伤亡或车损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自主选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诉前调解这四种模式。”交警大队教导员宋继东介绍,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后,若一方当事人反悔或延期支付,另一方当事人可向速裁法庭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共出具《裁定书》30份,最大限度解决了调解工作缺少法律强制性的短板,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一把尺”
统一化赔偿标准
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群众往往最关心的是赔偿问题,高平交警从调解到诉讼、从判决到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实现了高平全市事故处理标准的统一。截至目前,高平市未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所引发的信访事件,收到表扬锦旗30余面。
“有啥好协商的,他不按照信号灯走,这明显就是电动三轮车全责。”2月3日,张女士驾驶小轿车与不按信号灯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李先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张女士不愿协商,情绪激动。“师傅先消消气,事情虽小,但是也要严格认定,友好协商,保障双方的权益。”在交警耐心调解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高平交警严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第一关口”,推行“三级定责”,即简易程序由民警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程序由事故中队定责,亡人事故由队务扩大会议定责,确保标准统一、定责准确。
在理赔标准上,依托“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公安交警、人民法院、司法机关、保险行业、法律行业全部现场办公,由公安交警定期组织保险行业、事故处理人员、调解人员召开联席会议,由法院法官对交通事故判决依据进行专题授课,统一各保险公司对法律政策的认识和执行标准。同时,人民法院严把事故判决“出口关”,不仅在判决时统一赔偿额度,同时要求在赔付问题上明显有失公允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倒逼保险公司统一理赔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判决标准统一,高平交警加大与人民法院的对接沟通力度,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全部由行政庭主审,审判地点可以在法院,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速裁法庭,通过专职法官审理交通事故纠纷,使法官的判决更加精准,判决标准更加统一。
“一公里”
人性化服务群众
“谢谢你宋队长,5年了,事情终于化解了!今天有时间的话,我想请你吃个饭。”作为死者家属的老田,多年来,一直为田某的家人奔波。一旁的宋继东把老田送来的锦旗挂了起来,然后给老田倒了一杯水,慢慢讲到:“老田,这是咱俩第五次见面,事情解决了,但是吃饭我不能去,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老田所说的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那年9月29日,田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田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民警多次介入调解,但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5年来,宋继东多方协调,拿出条款、列举事例,耐心开导。面对李某不愿出钱,他多次与李某见面进行协商。就这么三番五次地“折腾”,双方由唇枪舌战的局面开始各自偃旗息鼓,最终,事件妥善处理,调解现场双方都很满意,并且握手言和。
另外,高平交警充分发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作用,对肇事车辆逃逸、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事故,第一时间启用救助基金,使伤者不再为抢救费用发愁。同时,积极协调高平市人民医院开通交通事故伤者救助“绿色通道”,按照“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的要求,最大限度为交通事故伤者争取抢救时间,有效降低了致残率、死亡率。截至目前,共对260多名伤者使用“救助基金”730万余元,在大力推广使用“救助基金”的同时,注重追偿补充,让救助基金越用越活、越用越好。
“我们要用足用好法律援助、救助基金、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生兜底等各项政策,坚持做好最后‘一公里’人性化服务,让事故受伤的群众做得起手术,让家庭贫困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群众心坎上。”高平市公安局局长冯文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