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在经营时

最怕菜品出现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影响声誉

因而顾客用餐时出现问题

商家往往会以补偿的方式协商处理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

却借机敲诈

日前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

浑南分局五三派出所

就遇见了这样一个案例

“警官,我们要报案!”

4月1日14时许,五三派出所来了几位特殊的报案人。

“警官,我们都是开饭店的,20多天前,有人用‘跑腿’在店里买了两个菜一盒饭。饭菜送到后,对方给我发信息说饭菜里面有虫子。”某连锁饭店李店长说。

“没错,我们开饭店的有一个微信群,我把情况在群里一发,群里有好多人都说遇到过这种情况,而且都是同一个人,我们数了数,差不多30多家店。”火锅店老板刘大哥气愤地说。

受害商户达37家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联合刑警大队开展工作。通过调取对方索要赔偿及转账记录等线索,办案民警分析这是一起以饭店为目标的敲诈勒索案,受害商户达37家,累计金额约1万余元。民警迅速行动,于接到报案后2小时,在沈阳市铁西区某小区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汪某抓获。

“汪某家的大米生了虫子,每次作案前,他将大米和米虫盛出来泡在水里,在拿到菜品之后,将飘起来的米虫塞到饭菜里,以有异物为由,威胁商家退单并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每次获利200元至600元不等。”办案民警崔新亚说。

“赚钱”方式挺简单

“3月初,我在网上偶然了解到一个用虫子敲诈饭店的方法,于是我在网上找了几个饭店负责人添加微信,叫一个‘跑腿’把我点的饭菜送到家里。收到饭菜后,我把米虫放到菜里,拍个照片发给饭店负责人索要赔偿,碰见态度好的就要个五六百元,态度不好的就要个二三百,有些饭店担心我去闹,就会选择息事宁人。”犯罪嫌疑人汪某说。

目前

犯罪嫌疑人汪某

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汪某这种行为,绝不是简单的贪图小便宜,而是涉嫌违法犯罪。饭店方面如遇到此类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因为怕麻烦、担心影响声誉等原因而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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