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大数据局获悉,该局日前组织市、区(市)两级开展了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并正式发布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以持续深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群众对数字青岛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至8月底,全市共发布第一批市、区(市)“用证”事项3481项。其中,区(市)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2378项,市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1103项。市民可登录青岛政务网“无证明城市”专栏查看详细事项清单,通过爱山东App“我的证照”栏目领取使用电子证照证明。

作为“无证明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方案任务之一,我市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电子证照证明“用证”清单,梳理本级本部门使用电子证照证明的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用证单位、用证事项名称及所用证照。清单发布后,市民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线下办理“用证”事项时,可通过出示电子证照证明代替实体证照证明;在线上办事时,平台可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信息,不再要求市民提供纸质和实体材料。(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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