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文卫路南段一老小区3号楼今年经大部分业主同意安装了电梯,本是件好事,但对于该单元4楼西户的业主冀女士一家来说,却成了不能提的“伤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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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共区域加建防盗门
邻居要求恢复原状被拒,反映两月无进展
冀女士和刘先生是商洛市商州区文卫路税务局家属院小区3号楼东单元4楼的业主,该楼层一梯两户,今年年初,她们单元安装了外挂式电梯,按照设计要求,需要使用电梯的业主单元楼背侧阳台上开个口子安装入户门。每层的入户门外均有一公共通道,供业主出电梯后回家,在电梯厢两侧有玻璃墙。
业主冀女士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今年电梯安装好后,4楼东侧的业主刘先生利用外墙和玻璃在通道内加起了一道墙,并安装了防盗门,现在家人回家看到这面墙心里都“堵”得慌。“刚开始知道他家要安门的时候,我就劝阻了,当时他家给我答应得好好的,过了几天,门就安起来了。我说人家不按图纸来,人家不听,说他们掏钱了,还说不行了让我家也安个防盗门。”冀女士生气地说道。
冀女士称,现在邻居家加装这堵墙和防盗门,不仅侵占了公共面积,对于楼层的通风和采光也有影响。不过她最担心的还是——在外挂电梯的架构上,焊接这么重的一部分钢构结构,会不会对电梯承重和结构造成威胁?要是发生了不安全事故,这个责任谁承担?
冀女士表示,为了解决这件事,让楼道恢复原状,她两个月以来辗转多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但都没得到解决,她想知道这个事情到底有没有人管?谁来管?
家属院所属部局:正在调解
律师:业主擅自加建涉嫌违建、侵犯相邻权
针对冀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该小区找业主刘先生了解情况,但未见到其人。随后,记者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商州区税务局,该局办公室一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该小区是局属家属院,但业主安装电梯一事,局里并不知情,也未参与。
该工作人员称,今年5月中旬,冀女士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此事后,税务局便安排工作人员实地了解,并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因“业主在电梯门口私自安装防盗门”一事暂时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文件要求,所以他们也没办法处理。“目前,一直在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对于此事,记者也分别咨询了商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商州区城市管理局,均没有明确答案。
7月5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认为,安装外挂电梯经小区大部分业主同意,并按设计要求,这属于业主自治范畴,只要程序合法,原则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4楼业主,擅自增加其他建筑物,比如墙和防盗门,占用公共领域,一方面涉嫌违建,由行政部门责令拆除;另一方面涉嫌侵犯相邻权,邻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等。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