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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讯(记者 赵嘉琨)2023年8月9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行政处罚书显示,该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具体违法事实为:2023年08月08日15时35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稽查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尚俭门内临停点巡查时发现,唐某驾驶陕AA11027号车,从太华路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左金吾仗院出入口载客4人,到长安路赛格国际购物中心南门外下车点,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结算车费7.85元。经查,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此行为构成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据企查查显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周莎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602。

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今年以来已被行政处罚16次,原因均为“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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