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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蒲城法院党睦法庭以深化诉源治理为着力点,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止步于诉前。近日,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探索建立实践性强、解纷效果佳、当事人满意度高的协调共治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诉陕西某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庭前沟通,原被告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还款期限和未按期履行所致的资金占用费问题。从起诉材料来看,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结合原告的诉称及被告的答辩意见,该案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大。

8月7日,党睦法庭便积极联系辖区司法所就该案相关事实进行核实调解,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便制作调解书并于现场送达给诉讼参与人。

“法庭和司法所的联动联调,既能调动整合辖区内的调解资源,确保调解的人民满意度,也能保证法律的严肃公正性,维护法治的专业性。”党睦法庭魏华庭长说。

今后工作中,蒲城法院党睦法庭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运用“法庭+”调解模式,深化庭所联动联调,引导群众以“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理念化解纠纷,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前迈进,为构建平安蒲城贡献司法力量。

本报记者 李勇 通讯员 李彤星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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