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云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印发,全面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倒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规定》要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目的是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促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分级负责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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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重大、较大、亡人和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组织调查处理,可以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调查,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其他行业监管部门、工会等全程参与,鼓励社会力量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体系,确保火灾事故调查科学、公正、客观。
突出结果运用推进“事前预防”
《规定》立足于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明确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针对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整改措施,重大、较大和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在批复后10-12个月期间,由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开展针对性评估,重点评估火灾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有关政府和部门落实火灾防范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通过火灾事故调查和评估,精准分析同类原因、同类场所、同一区域火灾防控的短板、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基础,推动全省消防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追责问效倒逼责任落实
《规定》围绕责任落实这个关键,要求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厘清事故责任;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
通过抓实调查处理,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让各方责任主体归位,形成消防监管闭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定》要求事故调查组要按照时限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通报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