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昆明市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门诊使用30种药品个人零自付

7月26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昆明市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参保人门诊使用30种药品个人零自付的政策解读。

办理了“两病”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或者登记为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符合上述条件,且用药属于国家药品集采中选范围内,共计30个品种、165个品规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费,在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内,医保统筹基金承担95%,财政补助5%,个人零自付。药品品种可在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办理了“两病”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与其个人享受的慢性病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不参与慢性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累计;登记为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的,与其个人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廖晶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