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 刘中全
民心是民生根本,只有把握民心所向,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成让受援人满意的民生品牌。
绿色通道
(资料图)
解决困难群众法援需求
“真没想到,法律援助中心真给咱老板姓办实事呀!”彭某感慨地说。
龙井市67岁的彭某被车撞伤,承担全部责任的肇事方却迟迟不肯赔偿。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支出,本不富裕的彭某陷入了困境。法律援助中心为彭某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经过大量取证和研究,向法院提出了明确的赔偿数额和法律依据,龙井市人民法院判决肇事方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赔偿彭某12万元,维护了彭某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高度关注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在省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先后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3个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援助保护行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3个暖阳行动。全省70家法律援助机构先后开通了“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目前,吉林省已构建了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的法律援助应急服务圈,可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援助服务。”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洪岩说。
据了解,在2022年开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中,全省共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80个,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的“一免五优先”制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援助服务,实现了老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评估监督
提升办案质量应援优援
为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确保应援优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各市(州)法律援助中心对本级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自查,并对本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估。
“对办案中当事人反馈不积极履职、办案不作为的承办律师,审查其真实性后将及时更换援助律师。”刘洪岩说,结案时,对卷宗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发现不符合办结规定的,提出整改建议,立即退回补充完善。结案后,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听取受援人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合理建议,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索取、收受受援人财物等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省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全省征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目前已建立涵盖11家律师事务所、70余名律师的省直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刘洪岩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深入贯彻“一法一例”,构建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衔接机制,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涉及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减免费用率逐步达100%。
通过开展全过程、立体式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为吉林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服务效能的提升提供了重要保障,促进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贴民心、懂民意、保民生的形象深入人心。
均等普惠
提升专业队伍服务能力
“您好,抱歉刚才您的电话没有接到。请问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此前,因为求助人王某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没有及时接到,工作人员便回拨了电话。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太热情了,电话没有接通,他们还给我打过来了,彻底解决了我的婚姻问题。”王某逢人便夸。
为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让法律援助普惠城乡居民,省司法厅将原分散在市(州)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省级统筹,开设汉语、朝鲜语两种语言,实行全年无休。热线平台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面向全省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咨询服务量从整合前的年均7万件上升至2021年的39.2万件。同时采用大数据“工单式”法律援助模式,快捷受理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让群众享受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失能老人、残障人士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我们先后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管理培训班和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刘洪岩说,培训从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实际需求出发,聚焦疫情期间劳动纠纷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等新热点、新要求,结合法律援助各项具体工作,精心设置课程,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截至2022年11月底,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43件,受援人29717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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