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非常的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帮我维权,我们这个家可能就垮了!”


(相关资料图)

3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八团司法所干警接到了当事人一个简短的电话,终于让他们心里踏实下来。

协商不成寻求司法帮助

2022年5月,李某红作为一名熟练的外墙粉刷工,受雇于该团某项目工地的外墙粉刷工作。

7月4日,在离地面3米的高空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不慎从架子上摔落,造成头部摔伤。在施工班组长王某等人的帮助下,紧急送往距该团150公里的且末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左侧颞枕骨骨折等多种症状,需住院治疗。

经过20多天的恢复治疗后,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在此期间,近60000元的治疗费用由班组王某长进行了垫付。李某红一家曾多次联系工地班组王某、项目负责人董某涛就后续治疗、转院等情况进行协商,始终没有答复。

2022年12月7日,李某红夫妇来到了三十八团司法所请求帮助。

按照以往调解经验,这种项目受伤的后续治疗等索赔费用,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后期应该都很顺利的,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带着疑问调解员拨通了工地班组王某的电话。

施工两月 人身意外险竟未交

经与班组王某沟通,王某称,他只是个班组长而已,出于老乡关系,才陪同送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其他的事情自己管不了。

随后,调解员又联系项目负责人董某涛来司法所,董某涛刚开始并不想来,在调解员的努力劝说下,才答应前往司法所,来协商此事。

12月10日,项目部负责人孙某如约来到司法所,经过沟通得知:原来项目部开工后,因一粉刷工有事临时请假,所以就临时找了粉刷工代替,也就是受伤的李某红。由于项目部监管不力,直到出事,才发现没有给李某红缴纳人身意外险,导致所有的费用无法报销。

“这也是我们的管理疏忽,我们项目部有责任,但是据我们了解,李某红在施工的时候,未按要求系好安全帽,导致跌落时,伤到头部,他是不是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他来,班组长王某也没给我们报备,是不是也得承担责任?”项目部负责人董某涛说到。

“董总,你说的很对,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当事人有过错,他肯定的得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当务之急,李某红看病要紧,马上要进行第二次手续,万一不及时手术留下后遗症,对你们不利,对他们三口人的家庭将会是更大的打击,我们要换位思考,对不对?”调解员耐心的劝解道。

远程助力 援疆律师法律援助

为顺利推进调解工作,让项目部积极配合,同时尽快让当事人拿到赔偿款,进行第二次手术。

12月16日,三十八团司法所主动为李某红联系远在800公里之外的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1+1”援疆律师宋律师,线上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调解。

经过宋律师近1个小时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讲解,董某表示会跟公司汇报后,积极配合司法所去解决费用赔偿问题。

调解成功 电话回访传温暖

2023年1月5日,在司法所、1+1”援疆宋律师、团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董某涛代表项目部与当事人李某红夫妇在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项目部赔偿120000元之后,双方不在因此事产生任何纠纷。

协议签订后,司法所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对调解案件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经过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最后一笔20000元补偿款,于2023年3月7日到账。

3月8日,调解员对李某红进行电话回访,能感觉到他很激动:第二次手术很成功,身体现在恢复的很好,跟妻子晚上坐火车回甘肃老家看望孩子,计划在老家好好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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