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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首部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在昆明实施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获悉,经征求意见、听证、论证等程序,《昆明市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实施。该《办法》是云南第一部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

节水载体是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市节水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不断提高昆明市用水效率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昆明借鉴省外经验,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有昆明特色的节水载体考核办法。

《办法》对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县区级节水管理机构在节水载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明确和划分,有利于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节水载体认定后,将给予授牌和用水指标上浮的奖励。据了解,申报节水载体,必须具备取用水许可审批或供水协议等手续、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或器具、提供有效期内水平衡测试凭据、当年未拖欠超计划(定额)加价水费等申报硬性条件。被认定为节水载体的企业、单位,计划用水指标可连续5年调增10%。

《办法》还规定,被认定为节水载体的,每5年进行一次复查。逾期未复查或复查未通过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节水载体称号。节水成效突出的,将由昆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向上级推荐申报省级节水载体。

通过节水载体建设,可促进各企业、单位、小区加强用水节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2年底,昆明市共创建节水载体1410个。其中,工业企业创建节水载体183个,企事业单位(含公共机构)创建节水载体859个,居民小区创建节水载体368个。(记者杨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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