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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村(社区)换届“回头看”发现村(社区)干部存在的履职能力有差距、发展思路不清、干事劲头不足、自我管理不严、后备力量薄弱等问题。龙陵县制定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待遇保障、管理考核等进行全面规范,切实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抓实专题培训、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跟班培训、外出培训四项举措,实现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系统化、项目化、精准化。推行村(社区)干部到乡镇直部门跟班培训制度,一届任期内村(社区)干部到乡镇直部门顶岗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鼓励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提升等培训。
强化待遇保障。积极为优秀村(社区)干部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将村(社区)干部待遇正常增长幅度以制度形式进行规定,明确村(社区)干部补贴每3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基础补贴的5%。
抓实源头培养。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关,按“10+4+1”思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帐,对党员发展进行跟踪纪实。抓实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依托青年人才党支部、优秀人才回引储备村级后备力量233名。充分利用“擂台比武”“名书记工作室”帮带等方式,推动实战练兵、干事创业。
规范考核奖惩。严格村(社区)干部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村(社区)干部年终绩效发放标准参照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终绩效发放标准确定,充分体现奖优罚劣,不搞平均主义。
注重严管厚爱。建立村(社区)干部常态化分析研判制度,加大对村(社区)干部跟踪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抓实前置审核把关。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村级组织大胆干事创业者“兜底”。
龙陵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