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28公里,分属两个地级市,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凌家法庭和自贡市大安区法院牛佛法庭的互动却很频繁——互相代为走访案件当事人、调查取证,协助送达,联合开展环保法治宣传……为了保护沱江,它们成了“一对”。
沱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在四川省内,它流经德阳、成都、内江、自贡、资阳、绵阳、遂宁、泸州等城市,沿岸工业发达。如果把美丽的四川盆地视作一件华服,沱江就像它的门襟,位于沱江两岸的一个个法庭则如同一颗颗“纽扣”。
德阳广汉市人民法院在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公益诉讼“电鱼”案(2022年5月12日摄)。(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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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推动下,沱江从源头到长江交汇口,沿岸人民法庭三三两两结成对子,在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中密切协同,联动开展普法宣传和“诉源治理”。
“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我们希望依托‘纽扣法庭’带动沱江全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协同治理,为沱江流域的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高峰说。
2019年,一家生态旅游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在成都简阳市长沟村沱江流域租用了60多亩耕地,名义上用于种植,实际上用来堆放建筑渣土。20多亩耕地被渣土堆成了一座座小山,遭到严重毁坏。虽然早在2020年2月,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对该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但公司仍不思悔改。2022年,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法院责令陈某某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对损坏耕地进行修复。
这起案件虽然由成都简阳市法院审理,背后却凝聚着两颗“纽扣”的共同智慧。依托“纽扣法庭”协同办案机制,成都简阳市法院与资阳雁江区法院的法官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刑事公益诉讼裁判、土地修复等问题多次探讨,形成的共识被运用到了这起案件的审理中。
案件研讨之外,“纽扣法庭”还与环保部门建立起常态化沟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有哪些疑难杂症?行政权力下放乡镇街道后法律如何适用?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之后如何补偿?针对这些问题,“纽扣法庭”都一一提出司法建议。
沱江源头,德阳绵竹市法院麓棠法庭、德阳什邡市法院蓥华法庭、成都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的三位庭长这些天来忙着筹划今年的第一次联席会。联合在彭州市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基地、在什邡市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在绵竹市设立非法采矿警示基地……这些工作都被提上了日程。
沱江上游,德阳广汉市法院汉州法庭、成都金堂县法院淮口法庭、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养马法庭联合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法治宣传,探索“河长制+法院”“河长制+法庭”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
沱江与长江交汇口,自贡市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泸州市泸县法院牛滩法庭、泸州龙马潭区法院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法庭联合走进多家酿酒企业、造纸厂、农业产业园开展联合调研。
通过一粒粒“纽扣”,沱江流域生态治理正从过去的单一分散、临时随机的合作走向系统整体、制度运行、常态规范的协作。
高峰表示,“纽扣法庭”虽然发端于沱江流域保护,未来还将拓展到更多流域。“与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小‘纽扣’定能发挥大作用。”他说。
(记者 吴光于)